理賠流程
醫療保險可以索償兩次嗎?兩份保單核對清單
可以向不同保單提出申請,不等於同一筆醫療開支可以獲得兩次全額賠償。先分清保障性質,再向各公司確認索償次序及文件要求,才不會把未付餘額當成必定可賠的金額。
理賠流程
可以向不同保單提出申請,不等於同一筆醫療開支可以獲得兩次全額賠償。先分清保障性質,再向各公司確認索償次序及文件要求,才不會把未付餘額當成必定可賠的金額。
出院後收到賬單,你同時有公司醫保和個人醫保,最需要先弄清楚的是:哪些款項已獲支付,哪些仍待審核,以及兩方各自要甚麼文件。「可以提出第二份申請」與「一定補足全部差額」是兩件事。
若正準備轉工或退休,也要另行核對離職時公司保障的日期與文件交接,不要把兩份申請的跟進表當成保障仍生效的證明。
保監局的投保注意事項指出,醫療保險等實報實銷保障,即使保額較高,也不能申索高於實際損失的金額。因此,兩份保單不能理解為同一張賬單獲得雙倍報銷。
相反,保監局的保障需要評估說明區分了醫療費用保障與危疾的一筆過賠償。整理時,請為每項保障標上「費用報銷」或「定額給付/待確認」,不要只憑產品名稱分類。定額給付的條件仍以相關保單為準。
以下是行政核對方法,不是全行業統一的索償程序:
保監局的醫療保險說明提醒,醫療保障設有賠償上限及不同保障安排;不要把兩份保單的年度上限直接相加,當作這次住院的可賠金額。各方回覆最好保留日期及查詢編號。
這張空白表只作記錄,沒有預設哪一份必須先申請。請以公司書面回覆填寫;「待確認」也應保留,避免家人把空白當作已完成。
| 核對項目 | 保單甲 | 保單乙 |
|---|---|---|
| 保障性質及相關條款位置 | 待填 | 待填 |
| 通知/交表/補件期限 | 待填 | 待填 |
| 是否須先提供另一方結果 | 待填 | 待填 |
| 正本去向與副本核證要求 | 待填 | 待填 |
| 申請編號及遞交日期 | 待填 | 待填 |
| 結算證明日期及已付金額 | 待填 | 待填 |
| 未獲支付項目及書面理由 | 待填 | 待填 |
| 下一步、負責人及查詢日期 | 待填 | 待填 |
收據、分項賬單與醫療報告的初始清單,可另看住院索償文件整理。本表多加的兩欄是「已付金額」和「正本去向」,用來連接不同申請。
純粹假設:醫療賬單為30,000港元,保單甲已付18,000港元,賬面未補償額是12,000港元。這個減法只說明尚有多少費用未被支付,不是保單乙的批核金額。
把12,000港元分回原來的賬單項目,逐項記下甲未付的理由,再交乙審核。若乙的保障範圍或上限不同,結果可能仍有自付部分;若涉及定額給付,應另列一行,不以本例的減法處理。
保留你遞交的文件副本及收件紀錄,並向持有正本的一方索取可提供的證明;同時向另一方確認其接受的格式與申報安排。**不要自行假設等候第一份結果會延長第二份的期限。**期限按各份保單核對;保監局的投保注意事項也提醒,逾期可能影響申請。
如已有拒絕或部分賠償決定,先要求書面理由,跟進步驟見索償被拒後怎樣處理。不要把重新提交相同單據當作已解決差額問題。
醫管家的免費服務可協助整理文件、記錄已完成與待跟進事項,有需要可免費登記;我們不銷售保險,也不保證任何公司的索償決定,服務範圍見關於我們。
不宜假設所有保單都採用同一次序。先向兩方確認其他保險條款、文件要求及期限,記錄是否需要另一方的結算證明,再安排遞交。
不一定。餘額只是待核對的開支,第二份保單仍有自己的保障範圍、上限及其他條款,不能以賬單減去已賠金額直接推算其賠償。
向接收正本的一方查詢可否提供結算證明及核證副本,再向另一方確認接受的文件格式。普通影印本不應自行當作已符合要求。
危疾保障一般屬符合條款後的一筆過給付,與實報實銷醫療保障性質不同。仍要查閱各保單的保障定義及其他保險條款,不能把所有給付混成同一筆報銷。